有这样一句诗,“阳光失了玻璃窗”。细细琢磨一下,这句诗还是有点意思的,虽然它不那么合乎人们的言语习惯。阳光普照万物。在万物之中,有些东西与阳光关系特别密切,如花朵、玻璃窗。玻璃窗的存在,就专为了承接阳光,还对阳光发出召唤。如无阳光,玻璃窗即无存在的意义。同样,如无玻璃窗,则阳光也无意义。阳光与玻璃窗的相遇,正是双方所期待的……
这样的分析,也许就是常见的诗歌赏析。面对诗句,人们往往会认为它是有思想情感的,甚至是有着丰富意味的,因为它是诗人天才般的创造。人们已经形成了这种解读习惯。但这么认真地来赏析这句诗,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它得是一句诗。
判断一首诗是不是诗,一个重要的依据,就是看它是不是人写的。这就是说,如果它是诗,那就必须是人写的,是有意而为的,是按照诗的文体要求而创作出来的。“诗言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说的是诗乃作者情志的表达,并感染读者,与读者共鸣。钱穆在《谈诗》中也说:“我是这样一个性格,在诗里也总找得到合乎我喜好的而境界更高的性格。我哭,诗中已先代我哭了。我笑,诗中已先代我笑了。读诗是我们人生中一种无穷的安慰。”因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存在康德所说的“共通感”。这是古代作品打动现代人、西方作品打动东方人的前提条件。这里的关键,还是诗人的心、诗人的情志。不管他是古代人,还是西方人,只要他真实地表达了自己的情志,便有了感染不同国度、不同时代读者的可能。
当我们将“阳光失了玻璃窗”作为一句诗来赏析时,我们认为它是出自某位诗人之手的,或许他不是一位出名的诗人,但并不影响我对这句诗的欣赏分析。但如果说这个所谓的诗人是一个人工智能机器,这句诗正是这个人工智能的作品,那么,这句诗还能成为诗吗?
我们再看它的作品《是你的声音啊》:“微明的灯影里/我知道她的可爱的土壤/是我的心灵成为俘虏了/我不在我的世界里/街上没有一只灯儿舞了/是最可爱的/你睁开眼睛做起的梦/是你的声音啊。”这些文字总体来看,缺乏应有的逻辑性和整体性,虽然个别句子可如“阳光失了玻璃窗”那样进行分析,但更多的句子是缺乏内在关联的,更何况词语、语句间的生硬组合。但这并不是它能否获得诗的资格或身份的根本问题,因为上述文字的风格与现当代一些诗人作品还是有些相似之处的,词语的陌生化组合、意象的跳跃性拼接所带来的诗意的晦涩高深,正是这些作品的特点。诗人的这种风格,背后的基础还是正常人的思维。人进行创造,难在突破现有的思维表达方式,获得一种陌生化的表达;而人工智能则恰恰相反,它善于进行陌生化表达,但难以获得人所具有的日常思维表达方式。这种差别的背后,所反映的正是人与机器的区别。诗人总想表达什么,而人工智能则没有这种需求或欲望。
人工智能创作,难以符合“知人论世”标准
朱光潜说:“现实生活中并没有悲剧,正如词典里没有诗,采石场里没有雕塑作品一样。悲剧是伟大诗人运用创造性想象创作出来的艺术品,它明显是人为的和理想的。”他所说的“想象”“理想”等特点,显然不是人工智能所具有的。也许,有一天科学家能将人类的思想情感及其形成机制了解清楚并能进行算法上的模仿,也就是说,能够赋予人工智能以思想情感了。那么,这种能够模仿人的思想情感并以艺术的形式加以表现的创造,能否视为艺术作品呢?也未必。
艺术家的作品是他们思想情感的表达和呈现,是其心血的凝聚和结晶。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你不能做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好的作品首先打动艺术家本人。人工智能在创造诗歌、音乐、绘画等艺术作品时,没有个体意识、个体情感的投入,所创造的作品完全是根据算法来完成的。可以说,它们不曾醉过、不曾爱过,它们对于自己的作品没有感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更不可能被自己的作品所打动。连自己都不知所云的东西,怎能期望它去打动人类呢?
所以,对于人工智能的作品,人们的评价并不高,更倾向于视为一种由机器或算法完成的文字游戏。它可以逼真模仿,可以快速组合,可以大量生成具有诗或艺术形式的东西,甚至在技能和信息掌握方面超过真正的艺术家,但在自我意识、自我情感方面的天然缺失,导致它的作品从根本上讲就不是其自我意识、自我情感的表达。
当然,也会有人说,如果你不知道作者是人工智能,你还会否定它的作品资格吗?如果我确实不知道它的作者是谁,而它也确实让我有所感触,那么,我是有可能把它视为作品的。但,即使我认为它是诗,那也是一时认为它是某个诗人的作品,而没有把它视为机器的产物。更何况,人工智能的作品要真能让人有所感触,还是非常困难的。而好作品、有影响力的作品,其作者身份也不是能够长期隐没的。
诗是思想情感的表达,而思想情感又是因生活而起的。生活的前提是生命,是包括思想情感、意识在内的生命。生命的展开就是生活,生活是生命的体现。人工智能,显然没有生命、没有生活、没有思想情感,它所具有的是算法,是模拟,是生成,是通过算法来模拟诗人的作品所生成的文字。现在的人工智能所生成的文字还多有不通之处,但未来的人工智能肯定会生成各种合规的甚至生动的文字。单从字面来看,这些文字也会具有其字面的意义。但一旦用上“知人论世”的标准,这些作品就可能现出原形,丧失作品的资格。
人工智能毕竟还是人的创造物
人工智能作为人的创造物,作为一种高级工具,作为手的延长,被赋予了人的智能,可以代替人完成很多复杂、困难的工作任务,甚至某种程度上在某些方面可以超过人、打败人,“机”智过人,就像阿尔法狗战胜围棋大师李世石一样。沙特政府还授予机器人索菲亚公民身份。即便如此,我们也很难想象人工智能、机器人是我们的同类,是具有知情意的生命体。
人工智能、机器人的发展,就目前来说,尚不构成对“人”的概念的挑战;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人工智能、机器人也不可能像某些科幻作品所描写的那样,成为人类的挑战者或拯救者。这也就是说,人工智能还不是人类智能,机器人还只是机器;在人类看来,这些智能机器还是物,是人的创造物。人不会以待人的方式待物。
除非人们转变了文艺的理念,不再将作者限定为人;或者,将人的范围不再限定为自然意义上的人,而将机器人也划入人的范围,视机器人为社会意义上的或伦理意义上的人,这样,人工智能或机器人所创造的作品,或许就可能具有作品的资格。这种情况并非不可能。比如,古希腊神话传说中,皮格马利翁将自己的作品当作真实的人看待。他塑造了一个少女雕像,自己爱得神魂颠倒,最后感动了爱神阿芙洛狄忒,赋予雕像以生命,让有情人终成眷属。现在人类推出伴侣机器人,是否会像古希腊神话传说中的皮格马利翁故事一样,人们将自己的创造物也视为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生命体呢?这种情况在科幻片里已经屡见不鲜了,但在现实中估计人们很难陷入这种幻觉中。
上面所说的人工智能能否成为诗人、具有诗人的资格,是就人工智能是否为独立的、具有主体性的存在来说的。如果仅仅将人工智能作为一种具有一定智慧、一定技能的工具,来帮助、支持人们的艺术创造,如,帮助诗人遣词造句、塑造意象,帮助画家经营位置、敷陈笔墨,帮助音乐家调整音韵、修饰旋律,等等,这些正是人工智能所擅长的地方,那么,在这种技术性支持下所产生的作品,作为诗的资格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它从根本上说,是人的创造。这就像人们用智能手机拍照一样,手机作为工具为人所用,其拍出来的照片则是人的作品。手机功能再强大,人们也只是把它视为拍照的工具。